核心提示: 很多人以为,抢劫罪必须“动手”了才构成犯罪。但上海松江区的一纸判决告诉我们:哪怕你只是准备好了工具、还没找到下手目标,甚至一分钱没抢到,也可能面临刑事追诉。对于这类“犯罪预备”案件,家属和当事人最容易陷入恐慌,也最容易错过辩护的黄金窗口。
一、案情回顾:还没“动手”,为何被判抢劫罪?
2014年7月19日傍晚,上海松江区洞泾砖桥贸易城、泗泾公园附近,一名男子头戴鸭舌帽、面戴口罩,包里装着电击棍、砖块、透明封箱带,在夜市周边徘徊游荡、东张西望。他的怪异举止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民警上前盘查后将其带回派出所。
这名男子是郭某某。到案后他如实交代:自己准备这些工具,就是为了实施抢劫,正在寻找合适的下手目标。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很多人看到这个判决会困惑:他既没有抢到钱,也没有打伤人,甚至还没选定被害人,为什么法院就直接认定构成抢劫罪?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的刑法概念——犯罪预备。
二、法律解析:什么叫“犯罪预备”?为什么预备犯也要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到本案,郭某某的行为分三步走:
第一步:准备工具—— 电击棍、砖块、鸭舌帽、口罩、透明封箱带。电击棍是攻击性器械,砖块可以击打被害人,封箱带是用来捆绑、封嘴的。这一套组合工具,明显不是日常用途,而是为压制被害人反抗准备的。
第二步:踩点物色—— 他先后前往洞泾砖桥贸易城、泗泾公园。这些地方属于人流密集但部分区域光线昏暗、监控存在盲区的公共场所,是典型的“物色目标”环节。
第三步:形迹可疑被抓—— 还没选定具体的被害人,就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的判决逻辑: 郭某某主观上具有实施抢劫的故意,客观上已经为抢劫准备了工具、选择了作案地点并开始寻找目标,其行为已经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构成了现实威胁,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着手实行。这就是典型的犯罪预备。
三、刑事辩护视角:预备犯案件,律师能从哪些角度切入?
作为辩护律师,拿到这类案件,我们会重点审查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这些也是当事人和家属最关心的问题。
1. 定性之辩:究竟是“抢劫预备”还是“非法携带管制器具”?
本案中有一个细节值得玩味:郭某某被抓获时,是在寻找目标的过程中,尚未选定被害人。有观点认为,既然还没有确定具体的侵害对象,是否只能算“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政违法行为?
但法院不这样认为。 关键在于工具的组合性——
- 电击棍:主动攻击性器械
- 砖块:就地取材可致人伤害
- 封箱带:控制、束缚被害人行动
- 鸭舌帽+口罩:遮挡面部特征,逃避侦查
这一套工具的搭配,能够清晰印证其抢劫的主观故意。律师在辩护时需要评估:如果被告人携带的工具仅为单一物品且缺乏配套的作案计划,是否构成抢劫预备是存在辩驳空间的。但在本案中,工具组合+踩点行为+出行时段(夜间19时许),使其定性为抢劫预备几乎没有翻盘余地。
2. 阶段之辩:预备、未遂还是中止?
这是刑事辩护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分点:
| 阶段 | 定义 | 法律后果 | |------|------|----------| | 犯罪预备 |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尚未着手实行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 犯罪未遂 | 已着手实行,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 犯罪中止 | 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 |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 犯罪既遂 | 犯罪行为已完整实施 | 按刑法分则相应法定刑处罚 |
本案的辩护难点: 郭某是“被抓获”——即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查后交代,而非主动放弃犯罪。这不属于犯罪中止,不能获得“应当免除处罚”的待遇。但辩护律师可以据理力争认定其属于犯罪预备,争取减轻处罚,而非未遂,这样量刑空间更大。
3. 量刑之辩:抢劫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为什么郭某只判了十个月?
这是本案最值得关注的量刑亮点。
抢劫罪的基本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既遂犯的基准刑是三到十年,预备犯在此基础上可以减轻——即在三年以下量刑。
具体到本案:
- 犯罪预备 → 减轻处罚(法定刑降档)
- 如实供述 → 从轻处罚(在减轻后的幅度内取较低值)
- 当庭认罪态度好 → 酌情从轻(再往下调整)
最终结果是有期徒刑十个月。这个结果对于当事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结果了。 最高可减轻到免除处罚,但法院综合社会危害性、工具的危险性等因素,没有直接免除,而是给了缓刑的机会,已经考虑了多种从宽因素。
4. 缓刑之辩:什么条件下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宣告缓刑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 犯罪情节较轻
- 有悔罪表现
-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本案中:
- 犯罪预备阶段,未造成实际损害 → “犯罪情节较轻”
- 如实供述 + 当庭认罪 → “有悔罪表现”
- 初次犯罪、无前科劣迹 →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 社区矫正评估通过 → “无重大不良影响”
四个条件全部满足,最终宣告缓刑。对于当事人来说,缓刑意味着不需要实际进监狱服刑,但必须接受社区矫正,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再犯新罪,缓刑将被撤销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四、当事人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律师帮你逐条列清
1. 被拘留后家属能做什么?
- 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涉案情况,确认当事人是否被刑讯逼供或诱供
- 不要轻信“找关系”——在刑事司法越来越透明的今天,找关系不仅可能被骗,还可能害了当事人
- 准备生活用品,通过正规渠道递送,切勿尝试违规传递物品
2. 刑事拘留的“黄金37天”是什么?
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批准逮捕,最长侦查羁押期限是37天。律师在这37天内介入,有机会通过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争取取保候审或不予逮捕。 本案中,郭某某最终被判缓刑,但这个过程如果没有律师介入,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3.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本案郭某某符合第二项,最终法院直接通过判决方式宣告缓刑,但很多类似案件的当事人是在侦查阶段就通过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获得的。
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本案中的应用
本案虽然发生在2014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前),但郭某某“如实供述+当庭认罪”的配合态度,在今天的司法环境下对应的就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果今天发生类似案件,在律师的指导下,通过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量刑还可以进一步协商,甚至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空间。
五、案外之音:犯罪预备的刑事风险警示
我们要特别提醒广大读者:犯罪预备不是一个“无所谓”的阶段。 很多人有错误的认知,认为“我又没抢到钱,怎么算犯罪?”
从法律上讲,抢劫罪属于刑法中的重罪,其对法益的保护是前置的。只要行为人以抢劫为目的,实施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刑法,不需要等到实际侵害发生。
特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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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买工具的风险:现在电商平台购物记录、快递记录都可以作为定罪证据,不要在网络上购买电击棍、催泪喷雾等违法管制器具,这本身就是行政处罚的对象,更可能成为犯罪预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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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搜索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你曾经在微信等软件中与他人讨论过“搞点钱”“弄个人”之类的话题,或者搜索过“如何抢劫”等信息,这些电子数据都可能被提取作为定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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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胡言也可能害了你:很多人醉酒后跟朋友吹牛“哪天抢个银行”,虽然这种言语未必构成犯罪预备,但如果配合了实际的准备行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六、对本案判决的评析:轻判的原因和警示
从辩护律师的角度来看,本案的判决是合法且恰当的:
从轻情节的运用恰到好处: 犯罪预备+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三重从宽情节叠加,最终法院在减轻处罚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从轻,判处了十个月。对比抢劫罪的标准量刑区间(三到十年),这个结果已经体现了刑法宽严相济的政策。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另一面: 郭某某准备的工具具有现实危险性,尤其是电击棍和封箱带的组合,一旦真正实施抢劫,被害人可能遭受人身伤害。法院虽然在量刑上予以减轻,但未能免除处罚,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息——预防重于惩治,提前干预是合理的。
给读者的现实建议: 如果你的家属被刑事拘留,不要慌张,更不要病急乱投医。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了解案情、评估风险、制定辩护策略,才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理想的结果。刑事案件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每一步都可能影响最终判决的走向。
结语:犯罪预备≠没事,懂法才能防身
通过郭某某的案例,我们看到:一次冲动的“准备”,可能会留下伴随终身的刑事案底。即使是缓刑,也是“定罪不坐牢”,前科记录将伴随一生,影响就业、入伍、子女政审等多个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位代理审判员,在量刑时细致考量了所有从宽情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他在准备工具之前就知道法律的规定,或许根本不会走上这条路。
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每个人都需要了解的行为边界。 如果你的亲属正面临类似处境,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不要错过每一个可以争取的从宽机会。
【刑事辩护问答】
1. 问:犯罪预备会被判多久? 答: 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由法院根据社会危害性、准备程度、工具危险性综合决定。缓刑也是有可能的,取决于具体案情和辩护效果。上海松江区、浦东新区、静安区等法院的判例中,犯罪预备的量刑从免于刑事处罚到有期徒刑几年都有出现。
2. 问:在上海市静安区因为准备抢劫被抓,委托律师还有用吗? 答: 有用,而且越早越好。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介入会见、了解案情、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和不予批捕意见书,争取在黄金37天内改变强制措施,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减轻处罚打下基础。
3. 问:抢劫罪预备和未遂有什么区别?量刑差距大吗? 答: 预备是准备工具、创造条件但尚未着手;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未遂的处罚比预备更重,因为未遂对法益的侵害更接近既遂。上海虹口区法院曾审理过类似案件,预备阶段和未遂阶段量刑差距可达二到三年。
4. 问:在上海市宝山区因携带抢劫工具被抓,没有抢到任何财物,构成犯罪吗? 答: 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而不是不构成犯罪。你虽然没有实际抢到财物,但准备工具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争取通过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获得减轻处罚。
5. 问: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上海哪些案件可以取保? 答: 评估因素包括:是否有前科、是否认罪认罚、可能判处的刑期、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可能妨碍侦查等。涉嫌抢劫罪属于重罪,取保难度较大,但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在律师有效沟通下,仍然有机会。
6. 问:犯罪预备案件,家属应该怎么做? 答: 第一,尽快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第二,主动配合退赃退赔(如有);第三,不要试图串供或干扰证人;第四,通过正规渠道给当事人送衣物和必要生活用品。
7. 问:在上海市青浦区因为预备抢劫被关在看守所,律师会见能做什么? 答: 律师会见可以了解当事人是否被刑讯逼供、核实案情细节、告知法律权利义务、讲解认罪认罚制度、传递家属关心但不说违法内容。
8. 问: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能减轻多少刑罚? 答: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司法实践中通常能获得10%-30%左右的量刑折扣。上海奉贤区有案例显示,如实供述加上当庭认罪,最多获得近三分之一的从轻幅度。
9. 问:带刀和带电击棍去抢劫预备,量刑有区别吗? 答: 有区别。持枪抢劫是法定加重情节,起点刑就是十年;持刀和电击棍虽不属于加重情节,但工具的危险性会影响法官对社会危害性的判断,进而影响量刑。危险性越高的工具,量刑越重。
10. 问:在上海因抢劫预备被逮捕后,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答: 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明显增大,但仍可尝试。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说明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认罪态度好、案件事实已查清等理由。上海市嘉定区有成功案例。
11. 问:缓刑期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 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任何人不得掉以轻心,违反规定可能被撤销缓刑。
12. 问:在上海市金山区因抢劫预备被判缓刑,算有前科吗? 答: 算。缓刑只是不在监狱服刑,但定罪本身成立,留有犯罪记录。将来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会显示该犯罪记录。
13. 问:抢劫罪预备最多能判多少年? 答: 抢劫罪的基本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预备犯在此基础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工具危险性大、主观恶性深,仍然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14. 问:在上海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需要批准逮捕? 答: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到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15. 问:请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答: 上海地区刑事辩护律师的费用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及罪名、阶段不同,一般在数万到数十万不等。建议选择有刑事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而不是仅仅看价格。价格不是衡量律师能力的唯一标准,但极低的报价可能意味着服务质量无法保障。
16. 问:上海市闵行区的朋友因抢劫预备被关到看守所,家属能见面吗? 答: 在判决生效前,家属不能会见在押嫌疑人,只能由辩护律师会见。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按规定申请会见。所以尽早委托律师对当事人非常重要,律师是他们在看守所内唯一的对外沟通渠道。
17. 问:什么情况下犯罪预备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答: 极轻微的准备行为、及时中止、主动放弃、自动消除危险、认罪悔罪态度极好等情况下,法院可能免除刑事处罚。但抢劫罪因法定刑较高,预备阶段完全免除刑事处罚的案例很少。
18. 问: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之后还能反悔吗? 答: 可以反悔,但反悔后检察院可能撤回量刑建议,法院不再受认罪认罚协议约束,最终判决可能更重。签署之前务必在律师指导下充分了解后果。
19. 问:在上海长宁区抢劫预备案的审理周期是多久? 答: 简易程序一般在20日内审结,普通程序最长可达六个月甚至更长。本案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从起诉到判决大约两周,效率较高。
20. 问:作案工具被扣押后还能要回来吗? 答: 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不能返还。本案中电击棍、砖块等工具被法院判决没收,这是法定程序。
21. 问:在上海市普陀区因抢劫预备被传唤,可以不去吗? 答: 不可以。传唤是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传唤措施。配合调查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22. 问: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有什么区别? 答: 犯意表示只是口头或书面流露出犯罪意图,没有实际准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犯罪预备则有了实际准备行为,对法益构成了现实威胁。比如“我想去抢劫”是犯意表示,买了电击棍去踩点就是犯罪预备。
23. 问:在上海因抢劫被拘留,家属电话咨询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 不要透露任何可能影响侦查的信息,不要在电话中讨论案件细节,不要试图通过关系干预司法。建议直接面谈律师,让律师介入处理。
24. 问:抢劫预备案的缓刑概率大吗? 答: 相比抢劫未遂和既遂,预备阶段宣告缓刑的概率要大得多。如果同时具备初犯、认罪认罚、工具危险性较低、无实际损害结果等情节,缓刑概率较高。上海崇明区等多地均有类似缓刑案例。
25. 问:缓刑期间的社区矫正具体要做什么? 答: 按期到司法所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法律学习,接受GPS定位监管,离开本市需要请假报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缓刑。
26. 问:判决书中的“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有什么区别? 答: 减轻处罚是指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较轻的刑罚。本案郭某某就是先减轻(法定刑三年以上降至三年以下),再在减轻后幅度内从轻,最终判十个月。
27. 问:上海市黄浦区的朋友因涉嫌抢劫预备被刑事拘留,取保需要多少钱? 答: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社会危险性、案情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等情况决定。没有统一标准,几千到几万都可能。最终以办案机关出具的文书为准。
28. 问:没有被害人,能否认定抢劫罪预备? 答: 可以。抢劫罪预备侵犯的法益是抽象的社会安全秩序,不需要有具体的被害人。郭某某案中就没有具体被害人,但罪名照样成立。
29. 问:侦查阶段律师能看案卷材料吗? 答: 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阅卷,但可以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律师可以依法查阅全部案卷材料。
30. 问:上海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性大吗? 答: 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抢劫罪预备虽然可以减轻处罚,但毕竟罪名性质严重,不起诉的可能性较低,但不排除在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法律框架下争取。
31. 问:被抓后一直保持沉默,是不是更好的策略? 答: 不是。保持沉默可能错失“如实供述”带来的从轻处罚机会。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正确应对侦查人员提问,既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说错话加重责任。
32. 问:因抢劫预备被判缓刑后,可以出国吗? 答: 缓刑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不能随意出国。即便缓刑期满后,有犯罪记录也可能影响办理某些国家的签证。
33. 问:上海杨浦区律师收费是否比郊区高? 答: 上海市中心的律师收费普遍高于郊区,但价格高低不是选择律师的唯一标准。关键是找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熟悉所在区法院量刑惯例的律师。
34. 问: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答: 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救灾救济物资。这些情节起点刑就是十年,甚至可能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35. 问:在上海市徐汇区被刑拘后,家属可以找警察了解案情吗? 答: 可以向办案单位询问涉嫌罪名和基本情况,但办案人员有权依法不透露案件细节。建议将专业问题交给律师去了解和沟通,家属直接沟通往往是无效的。
36. 问:如果当事人不识字,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效吗? 答: 《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由嫌疑人自愿签署,不识字的情况下应当由律师或办案人员充分释明,并确保当事人理解内容后再按手印。若不理解内容即签署,程序存在瑕疵,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37. 问:抢劫预备案件,法院判处罚金的数额怎么决定? 答: 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郭某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属于相对较低的罚金。法院会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罚金在判决指定期限内缴纳,期满不缴纳将强制缴纳。
38. 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因为买工具准备抢劫被抓,会被通知单位吗? 答: 可能会。办案机关有义务通知家属,但通知单位不属于法定义务。不过如果犯罪记录最终形成,在入职背景调查时可能被用人单位查知。所以不要抱侥幸心理。
39. 问:犯罪预备和治安处罚是什么关系?能通过行政处罚解决吗? 答: 如果行为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可以行政处罚了事。但一旦被认定为抢劫罪的预备行为,即属于刑事犯罪,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诉。
40. 问:缓刑期间又违法了,会有什么后果? 答: 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比如郭某某缓刑考验期一年,如果期间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将被立即执行。所以一定要珍惜缓刑的机会。
41. 问:在上海找刑事辩护律师,最晚什么时候介入? 答: 最早的介入就是最好的介入。最晚不能晚于审查起诉阶段,因为那个时候案件卷宗已形成,检察院即将或已经作出量刑建议,后期推翻难度很大。侦查阶段的介入空间最大。
42. 问:郭某某案中法院为什么没有免除处罚,而是判了实刑+缓刑? 答: 因为郭某某准备的电击棍和封箱带等工具危险性强,行为已对公共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免除处罚需要“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但本案因工具的实害性和潜在危害较大,法院认为需要作出有罪判决,只是给予缓刑的处理。
43. 问:我家人在上海市松江区因抢劫预备案被起诉了,去法院旁听要注意什么? 答: 旁听公开审理案件需要携带身份证件,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录音录像。可以关注庭审中律师的辩护要点、证据质证情况,为后续是否上诉提供参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家属旁听更多是了解情况,不宜直接干预。
44. 问:抢劫预备案上诉改判的概率大吗? 答: 如果一审判决确实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畸重的情况,上诉改判概率存在。但若一审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量刑适当,上诉改判空间有限。建议上诉前由律师全面评估案件再作决定。
45. 问:缓刑期结束后,犯罪记录还在吗? 答: 还在。缓刑期满不代表犯罪记录消除,前科记录是永久性的。但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在法律效果上等同于刑罚执行完毕。
46. 问:在上海市佘山地区(松江区所属)因抢劫预备被抓,案发后怎么退赃退赔? 答: 预备阶段通常没有实际侵害人,也就没有退赃对象。但如果已经造成公私财物损坏(比如在准备过程中砸坏了公共设施),应当主动赔偿。认罪认罚态度越积极,法院从宽幅度越大。
47. 问:抢劫罪的法律依据是哪条? 答: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该条规定了抢劫罪的基本量刑幅度和加重处罚情形。犯罪预备对应的是《刑法》第二十二条。两个条文结合使用。
48. 问:上海律师一般怎么看待抢劫罪预备案件? 答: 在刑事辩护实务中,此类案件有辩护空间但有限。辩护重点集中在:能否不认定为犯罪、是否构成其他更轻的罪名、认罪认罚后的量刑协商幅度、能否争取缓刑。律师的价值在于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最优结果。
章海,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根据公开判决书进行法律解读与普法分析,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涉及当事人姓名已作匿名处理。刑事案件当事人情况各异,如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