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发布时间:2026-08-27
#拘役 #辩护 #认罪认罚 #退赔谅解 #刑事辩护

上海认罪认罚+退赔谅解:轻罪辩护的从宽路径解析

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庭审中的唇枪舌剑,更在于精准捕捉每一个法定与酌定的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本文以(2019)沪0115刑初4133号判决书为样本,剖析辩护人如何通过“认罪认罚”与“退赔谅解”的组合策略,成功将一起诈骗案辩护至拘役三个月的轻刑结果,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的辩护思路。

一、锁定核心突破口:从“如实供述”到“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

本案中,被告人任某某到案后即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判决书明确载明:“被告人任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具体辩护方法:

  1. 第一时间核实到案经过:确认是否存在“自动投案”情节。本案系民警抓获,虽不构成自首,但如实供述仍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坦白从轻”规定。
  2. 推动认罪认罚程序适用:在审查起诉阶段即与公诉机关沟通,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争取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获得程序上的从宽量刑建议。
  3. 庭审中固定认罪态度:确保被告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不翻供、不狡辩,将“认罪”表现完整呈现在法官面前,为从轻处罚奠定事实基础。

二、弥补被害人损失:退赔与谅解的酌定从宽效果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被告人任某某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这一情节的辩护价值被充分激活。

具体辩护步骤:

  1. 动员家属积极退赃:在审判前完成全额退赔,本案退赔款项为人民币5,350元,数额虽小,却直接修复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2. 取得书面谅解书:退赔后迅速与被害人沟通,获取其出具的收款条及谅解声明。判决书中“被害人杨某某出具的收款条”即为关键证据。
  3. 向法庭呈交退赔与谅解凭证:将收款条、谅解书、转账记录等一并提交法庭,作为酌情从轻的书面依据,并与辩护意见形成呼应。

三、整体辩护策略:从“数额较小”到“拘役轻刑”的精细化论证

本案诈骗数额5,350元,已达“数额较大”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下。辩护人的目标是将刑罚拉至最低档——拘役。

核心论证路径:

  1. 强调主观恶性低:被告人系在理发时临时起意虚构代购事实,赃款用于日常消费,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区别于预谋型诈骗。
  2. 突出社会危害性小:被害人仅一人,金额刚过追诉标准,且已全额追回,社会关系得以修复。
  3. 综合法定与酌定情节:如实供述(法定)+ 认罪认罚(法定)+ 退赔谅解(酌定),形成三层递进式从宽理由,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拘役三个月。

四、辩护启示与后续行动建议

本案揭示了一个重要实务规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罪案件中,刑事辩护的主战场并非“罪与非罪”,而是“量刑轻重”。辩护人应把重点放在:

  • 早介入:在侦查阶段即提示当事人如实供述,固定坦白情节;
  • 重赔偿:将退赔作为案件“止损”核心,争取被害方谅解;
  • 善用认罪认罚:与检察机关充分协商,争取量刑建议下探。

若您或您的亲友正面临类似指控,建议立即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证据审查、情节梳理与协商谈判,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作者:章海,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沪0115刑初4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