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发布时间:2026-07-30
#抚养权

上海争夺抚养权非法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解1

在离婚或抚养权纠纷中,一些当事人为了在诉讼中占据优势,不惜铤而走险,通过非法手段收集对方及其子女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更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文将以一起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此类案件的案发场景、法律风险辩护要点,帮助读者认清法律红线,避免因一时冲动陷入刑事泥潭。


一、典型案例:争夺抚养权,父亲非法获取前妻及孩子信息

案情简介(隐去真名)

被告人张*(男,1985年出生)与妻子王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小张(7岁)由母亲王抚养。张认为王教育方式不当,意图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为在诉讼中证明王*“不适合抚养”,张通过网络购买、雇佣“私家侦探”跟踪偷拍、非法侵入王的社交账号等方式,获取了王*的行踪轨迹、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大量信息,并窃取了小张在学校的成绩单、体检报告、心理评估记录等未成年人敏感信息,共计200余条

随后,张将这些信息整理成“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信息获取手段异常,移送公安机关。经侦查,张被抓获,其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辩护视角:本案由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卫全国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章海律师担任辩护人。章海律师执业23年,专注刑事辩护,服务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及全国。在辩护中,章海律师指出:张的主观恶性较小,其目的是为了争取子女抚养权,并非用于商业牟利或违法犯罪;部分信息系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如学校公示信息),不应全部计入犯罪数量;且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删除所有信息,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对张*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常见案发场景汇总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争夺抚养权”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往往呈现以下高发场景,当事人需高度警惕:

1. 非法购买“摇一摇”数据或通过群聊获取

  • 场景: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中的“宝妈群”“律师交流群”,以“交换信息”为名,购买前妻(夫)的身份证号、社保记录、银行流水等。
  • 痛点关键词数据交易黑产链条群聊泄露
  • 法律风险:只要支付对价,即使未实际使用,也可能构成“非法获取”。

2. 雇佣“私家侦探”跟踪、偷拍

  • 场景:委托无资质调查公司,对前妻(夫)及孩子进行24小时跟踪拍摄,获取其行踪轨迹、会面人员、居住环境等。
  • 痛点关键词非法跟踪偷拍行踪信息
  • 法律风险:行踪轨迹属于“高度敏感信息”,获取50条以上即可入罪。

3. 非法侵入对方社交账号、邮箱

  • 场景:通过破解密码、木马软件等方式,登录前妻(夫)的微信、支付宝、邮箱,下载聊天记录、支付记录、工作邮件等。
  • 痛点关键词账户入侵密码破解电子证据
  • 法律风险:即使对方账号密码曾经共享,未经授权侵入仍属违法。

4. 窃取、购买未成年人学校信息

  • 场景:通过贿赂学校老师、保安,或利用空白委托书,获取孩子的成绩单、体检报告、心理评估档案、班主任评语等。
  • 痛点关键词未成年人信息教育机构内部泄露
  • 法律风险:未成年人信息属于“特殊保护”范畴,数量标准减半(25条即可入罪)。

5. 冒充公检法或律师调取信息

  • 场景:伪造律师函、法院调查令,向医院、学校、社区居委会索要对方病历、住址、工作证明等。
  • 痛点关键词伪造公文诈骗单位配合
  • 法律风险:可能同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数罪并罚。

6. 利用“人肉搜索”或网络暴力

  • 场景:在微博、论坛等平台发布前妻(夫)的负面信息,煽动网友“人肉搜索”,获取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亲属联系方式
  • 痛点关键词网络曝光人肉搜索舆论审判
  • 法律风险:不仅侵犯个人信息,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三、此类案件的关键辩护要点与当事人痛点

章海律师在办案中总结出以下核心辩护策略,针对当事人最关心的“如何避免入罪”“如何减轻处罚”等问题:

1. 区分“合法获取”与“非法获取”

  • 痛点:很多当事人认为“我和她以前是夫妻,她的信息我本来就该知道”。
  • 律师观点:离婚后,双方身份关系终止,未经对方同意获取其新住址、新工作单位、新社交账号等信息,均属非法。但公开渠道(如政府公示、法院公告)获取的信息,不构成犯罪。

2. 计算“信息条数”与“信息类型”

  • 痛点:公安机关往往将所有信息累加,导致数量“轻松过百”。
  • 律师观点:需严格区分一般信息(如电话、住址)与敏感信息(如行踪、财产、健康)。重复信息无效信息(如无法识别的乱码)应剔除。同时,同一自然人的多个信息,如既有电话又有住址,应合并计算为1条。

3. 强调“主观目的”与“危害后果”

  • 痛点:当事人并非用于诈骗、勒索等恶性犯罪,仅用于诉讼。
  • 律师观点:虽然“为打官司”不是免罪理由,但可以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如果信息未扩散未造成实际损害(如对方未因此被骚扰、未遭受经济损失),可争取缓刑或不起诉。

4. 把握“认罪认罚”与“退赃退赔”

  • 痛点:当事人担心留下案底,影响孩子未来。
  • 律师观点:在侦查阶段尽快认罪认罚,主动删除全部信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争取不起诉缓刑的关键。同时,可申请犯罪记录封存(针对轻罪)。

5. 警惕“数罪并罚”风险

  • 痛点:部分当事人在获取信息过程中还使用了伪造证件、贿赂、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等手段。
  • 律师观点:必须全面评估是否构成牵连犯,争取择一重罪处罚。例如,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罪处理,而非数罪并罚。

四、章海律师的执业感悟

“在抚养权争夺战中,信息就是武器,但武器一旦越界,就会变成刺向自己的利刃。”
章海律师提醒:法律不保护非法获取的证据。即使你收集的信息真实,只要来源违法,法院不仅不会采信,还可能让你身陷囹圄。正当的维权之路,永远是合法调查、专业举证


五、相关一句话问答(Q&A)

Q1:为了争夺抚养权,我偷偷查看前妻的微信聊天记录,算犯罪吗?
A:。未经授权侵入他人通讯账号,属于非法获取行踪轨迹、通讯内容等敏感信息,数量达到50条即可能构成犯罪。

Q2:我花钱请私家侦探跟踪前夫,拍他带孩子的视频,违法吗?
A:违法。雇佣他人跟踪、偷拍,获取行踪信息,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Q3:我通过学校老师拿到了孩子的成绩单和体检报告,老师会担责吗?
A:。学校老师属于“内部人员”,非法提供未成年人信息,同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可能面临从重处罚

Q4:我收集的信息只用于法庭提交,没有公开,算不算犯罪?
A:。犯罪构成看“获取行为”本身,而非“是否使用”。只要非法获取了信息,即已既遂。但未公开、未造成损害可作为从轻情节。

Q5:如果我已经认罪认罚,还能争取不起诉吗?
A:有可能。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如信息数量刚过线、未造成危害)、主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章海,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
东卫全国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
执业23年,专注刑事辩护
服务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及全国